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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的故事︱第7期

高效调解化纠纷 跑出知产保护“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8-06 18:45:36 打印 字号: | |
  作者 (涂晏艇) 

7月,市中区诉前调委会累计调成各类纠纷案件131件,出具调解书47件,调撤67件,申请司法确认17件。其中,特邀调解员彭勇在7月成功调解13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一成效突出,既化解了知识产权类案纠纷,又加强了知识产权普法。

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隆昌某歌城、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被告隆昌某歌城未按照国家版权局《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的规定与原告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被告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系卡拉OK音乐视频点播系统的生产、销售企业,并向卡拉OK经营者提供曲库服务并获利,其在未获得放映权、表演权的许可下,为被告隆昌某歌城的放映侵权行为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原告认为二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诉至法院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被委派给诉前调委会,由特邀调解员彭勇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彭勇及时告知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剖析本案争议焦点,耐心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在调解员的多次释明下,二被告均认识到自身存在侵权行为,并且愿意承担责任。最终,原被告不仅达成了调解协议,还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并且就将来可能涉及侵害小著作权人权益的情形达成了共识,有助于从根源上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特邀调解员彭勇组织卡拉OK老板调解)

诉源治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更是便捷、低成本化解企业纠纷的有效路径。下一步,特邀调解员彭勇将继续总结知识产权类纠纷案件的特点,提炼高效、普适性的调解经验,为加强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