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推进,通过“末端执”到“前端治”,践行源头治理理念,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各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努力和深化的方向。市中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延伸作用,为执行案件的办理减负增效,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工作程序,组建执督团队,将适宜案件纳入执前督促范围,纵深推进执前督促工作,形成 “一个台账管统筹,三键工作分步走”的执前督促工作机制。
财产情况“查询键”,收案即查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才发现,被执行人已无财产,此时执行法官既要投入精力解决此类案件,又要面对新收案件,案件不断累加,最终形成“案多人少”的困境。
市中区法院坚持“先查后督”,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执督团队首先建立工作台账,将相关信息如被执行人姓名、身份号码、住址等进行登记,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线上+线下”双渠道查询。同时将所收到的财产情况反馈结果附入申请材料中,做到对每个案件的财产情况心中有数。
(协助查询通知书)
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是执前督促工作的及后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基础。一方面,执前督促团队能根据财产查询结果“对症下药”,高效开展督促工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能够在执行中依据此线索采取相应的财产处置手段。
书面督促“发送键”,逢案必发
从日常执行工作来看,当事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有不少是因为对拒执的法律后果不明晰、确因意外未及时还款等原因。面对这些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督促,结合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力,促使当事人在进入正式执行程序前及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从而营造浓厚社会诚信氛围。
“喂,是市中区法院执行局吗?能否让我先和申请人沟通一下还款事宜呀?”“你好法官,我收到了你们给我发的通知书,我准备将款项还给周某,请问我是直接将款项打给法院还是周某啊?”...以上是市中区法院执督团队在向当事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后,与当事人沟通的一幕。
(当事人情况反馈)
市中区法院将适宜案件纳入执督范围,在对案件进行相应编号后,向义务人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截至目前,市中区法院已累计发出453份,众多案件中的义务履行情况已从被动强制执行转向主动自愿履行,显著提高了自动履行的案件比例。
(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
双方对话“联系键”,因案而联
缺乏沟通常常会导致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加深。故此,执督团队非常重视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在掌握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情况后,执督团队会根据具体案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全面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必要时,执督团队会引导双方当事人积极对话,详细协商履行方案。比如,在龚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调解达成民事调解书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且与申请人无任何联系,最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督团队与刘某取得联系,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释明法理。刘某表示目前的资金尚因他人未向其支付,导致自己难以向申请人履行,但两个月内该款项预计会落实,并承诺会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随后,龚某向法院表示,其与刘某本是朋友,但刘某一直不还款,也不沟通相关情况,出于无奈向才法院申请执行,现在已经沟通清楚了,龚某愿意给予其两个月的时间予以还款,这段时间望法院不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前督促工作机制不仅减少了对司法资源的消耗,还提升了执行效率和司法公正性,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和创新执前督促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规范完善的执行工作体系,引领执行工作形成“以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