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源头治理金融纠纷,减轻金融机构诉讼成本,促进金融纠纷高效快速化解,在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后,我院又创新举措,建立法官助理团队参与调解,巧用支付令化解纠纷。
“揭开”支付令的面纱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支付现金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支付令
在实践当中许多纠纷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支付意愿或暂时没有支付能力而引发诉讼。“支付令”作为督促程序的一种,与传统诉讼程序相比,具有高效、便捷、成本低等特征。当事人申请支付令之后,法院以书面审理为原则,无需开庭审理,而生效后的支付令与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申请支付令的费用较低,申请支付令只需要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缴纳费用,如果支付令失败后转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只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补交案件受理费即可。
因此,对于一些标的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仅仅是因为债务人缺乏给付意愿而引发的诉讼,支付令是解决这类解决的便捷途径之一。
(上图为解纷工作流程示意图)
巧用支付令助推纠纷化解
目前,我院共审理申请支付令案件191件,结案154件,其中生效73件,结案支付令案件成功率为47%。支付令的推行减少了办案时间,提升了司法效率,使得批量案件申请人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去申请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中区法院将认真总结分析适用支付令的经验做法,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支付令程序,助力高效化解债务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