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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6:54:10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柳大明,男,汉族,住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何家坡村4社14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21197002220010。 

案件信息:何世勋申请执行柳大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川1002执恢16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柳大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

悬赏金额计算方式: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被法院实际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

悬赏期限:2024年9月5日0时起至2025年9月6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

            0832--8800110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