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德海
身份证号: 5110021968****363X
户籍地: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
执行标的:347410.51元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丁国仙与被执行人王德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及申请执行人丁翠华与被执行人王德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4)川1002执971号、(2024)川1002执恢154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德海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仍未不履行。
悬赏金额计算方式:1、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被法院实际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2、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标的的百分之十比例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2024年9月9日0时起至2025年9月8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 )
0832--8800110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